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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303)

一、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0-193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焦作市路达科技电脑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398号都市花园A区3号楼1号
四、基本情况
智慧华川养老(北京)有限公司、焦作市华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路达科技电脑有限公司串通招投标案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第七节第十条。
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处以采购金额(人民币11600000元)千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11600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焦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焦作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