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回路及配电房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世纪路南侧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进2出高压配电室1座,顶管、敷设电缆、安装高压柜6面,电缆井施工;新建低压配电室1座,安装1250KVA变压器1台,低压柜19台,安装后台监控系统,电缆沟改造、配电室门及接地改造等。
资金来源:焦发改审批〔2022〕26号《关于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概算8,465.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85.46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资金和财政配套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评审请示、承诺书、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资金证明、初步设计批复,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3〕2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3年第3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2,736,447.1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917,226.95元,审减金额819,220.21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预算中包含暂列金额15万元,请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明示。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