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截至7月底,全市财政部门共落实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2956万元,完成建设项目131个,较往年提前5个月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高质量建设项目库。为充分落实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确保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实施,该局强化“项目为王”意识,积极谋划项目,扎实做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编制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原则,从群众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严格按照群众意见科学确定建设项目,通过现场勘查审核,确保申报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合规、可行。
二是创新督导推进机制。今年,该局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纳入市政府“1+10+N”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机制,由市政府过程监管办高位推动,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实行动态监管,逐月考核进度,逐级压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高质高效。
三是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该局制定《焦作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保证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民主、科学、公开、透明,实行县级报账制、预结算评审等制度,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该局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坚持项目申报、变更实地查看制度,确保项目实际现状与备案内容一致;坚持村民监督制度,成立村民监督小组,跟踪监督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坚持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组织县、乡、村联合验收,检查备案内容是否完成、测量计算实际工程量、对比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资料是否一致等,切实保证成效。
五是突出项目绩效管理。该局实行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严格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下一阶段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确保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