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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全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对标政府采购重点工作部署,理思路,定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提升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拓展全流程化电子管理体系。优化升级我市政府采购系统,增设“采购人内控”和“采购需求”模块,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协调,加快系统升级改造,推动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实现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同步发放。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构建“焦作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预警监管评价系统”,通过在线综合查询、业务导引、短信告知等,实施对项目执行进度的在线监管。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三方当事人建立诚信等级制度,细化失信行为,通过开展互评,强化对破坏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的失信惩戒。9 月份开始,集中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服务质量、公平竞争等内容开展监督评价,净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

优化流程编制任务清单。制定《焦作市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具体措施,比如,压缩办理时限,在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 支付等办理环节,要求在各自环节领域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方,编制落实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抓手、工作方向和目标,确保采购工作高效开展。

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服务水平。组成营商环境考察组,分别赴洛阳、安阳、濮阳、南阳等先进地市的财政局学习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快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拟在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建立“财政部门营商环境专员”和“预算单位企业辅导员”联系制度,对企业实施定向跟踪培训辅导,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