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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顶格推进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焦作市财政局主动寻短板、刨根源、强机制、重落实,开展大量调查研究活动,走访曾参与焦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预算单位(采购人),与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次会商探讨、“集中会诊”,了解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中的差距、弱项,以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寻灵药、开良方”,研究办法制订措施,以期解决相关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通过强化服务市场主体的措施,压实采购人、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强化机制创新,工作推动更有力

成立焦作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市财政局明确两名县级干部主抓;对所有采购项目实行“局有关科室分口负责、科室专管员具体落实,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协调督导”的归口分工负责制;健全完善采购单位内控制度,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实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互相评价,完善相互制约制度。通过强化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科室的责任,初步建立“领导小组统揽全局,财政业务科室分工负责,预算单位实施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监管”的新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采购各参与方各司其职、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更加有力地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工作基础更牢固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针对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关注点”,焦作市先后出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39项举措》、《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长效服务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评标评审工作的通知》等十个文件,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工作流程、完成时限、信息公开、评审专家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资金支付等,进行流程重塑、效率提速,夯实基础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工作标准更明确

为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落地落实,焦作市把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将政策如何规定、流程如何运行、办结时限如何要求、工作标准如何把握等作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持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分类培训辅导。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印发《焦作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汇编》,方便学习;召开专题座谈会,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商讨解决办法;举办专题业务培训,讲解政策法规、业务操作;在预算单位申报采购项目申请时,对其主管人员、经办人员进行事先培训,讲解落实其主体责任应重点注意的事项。持续性、针对性的宣讲培训,提高了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对政府采购政策、工作标准的理解掌握程度。2022年8月以来,已先后召开7次专题座谈会,举办4场专题培训会,宣讲培训人数约800余人。


强化电子化运用,工作效率更高效

焦作市将电子化运用作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持续深化。搭建了全省首家“限额以下服务及工程类采购超市”电子信息平台。供应商自愿注册入驻,预算单位自行发布采购需求信息、选择响应供应商,完成采购交易;实现了供应商线上报名、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评审、线上公告采购结果、线上签订采购合同,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创新打造“限额以下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焦作模式,成为支持和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举措。自2022年11月试运行以来,已入驻中小微企业1300余家,完成交易金额1330万元。搭建“焦作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预警监管评价系统”电子信息平台。该平台从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中调用汇集相关数据,以图表、进度条等形式,实时提供每个政府采购项目各个采购流程的执行进度;财政主管业务科室、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可以对每一个采购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实时督办和实时评价;强化了对采购环节在线监管,极大提升监管效能,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全力推进全流程便利化电子采购。财政部门内部以“资金流”为导向,将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全面落实无预算不采购、无资金不采购、合同资金及时支付,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外部以“信息流”为导向,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互联互通,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在线招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在线异地评标等;利用电子化采购系统实现采购计划与采购活动“链条式”管理的信息发布监测机制,做到采购内容、过程及结果全公告、全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市场公开透明。2022年以来,发布各类公开信5100余条。


强化服务意识,工作态度更“温暖”

焦作市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中,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供应商的信任度、满意度。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回访。市财政部门各资金管理科室分口负责,对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逐一回访,征求意见建议;预算单位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采购和合同履行中的困难和配合需求,当面征求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及时登记反映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要求限时解决、逐一销号;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求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供应商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公布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热线;向投标供应商印发一封信,介绍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征求对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送政策、送培训、送温暖”,主动传递服务信息,接受批评建议。


通过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成效得到极大提升。据统计,2022年11月以来的三个月与之前三个月相比,每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数由平均5个增加到平均15个,采购成交额较预算额的节支率从6%增长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