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启动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三个聚焦”,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职责,持续构建多元投入格局,突出农业农村发展重点,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全力激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
聚焦拓宽投入渠道,激活乡村振兴原动力。该局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一是稳定农林水投入。2021年以来农林水支出累计达到59.08亿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贯彻落实“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原则,土地出让收入累计用于农业农村约10.43亿元,占比稳步提高。三是发挥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发行乡村振兴领域政府债券资金12.89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扩大有效投资。四是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构建“政银担保投”五位一体模式,安排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2150万元,农业信贷担保在保余额8.37亿元,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三农”领域。
聚焦农村重点领域,打造乡村振兴强引擎。该局统筹各级财政资金,聚焦巩固脱贫成果、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推动产业兴旺等重点领域,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一是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投入力度稳定,累计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0.4亿元,强化政策资金保障。二是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筹措资金12.95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种粮补贴和农业保险补贴等,促进粮食生产稳定。三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统筹资金3.04亿元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农业生产机械化、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不断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四是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统筹资金7.05亿元重点支持农村户厕改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奠定基础。其中,修武县成功申报国家级美丽乡村重点县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1亿元。五是助推农村科教文事业蓬勃发展。统筹资金7.25亿元重点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聚焦资金绩效管理,把好乡村振兴方向盘。该局将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聚焦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四大环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一是定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二是加强日常监控调度。严格落实衔接资金“一周一报表、一月一督查”制度要求,将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市政府“1+10+N”工作体系,督促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