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为了加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3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索 引 号: | 2021012200020379 | 信息分类: | 财政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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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转发《河南省省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文 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16:35:00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 键 词: | 浏览次数: | 707次 |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为了加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3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