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聚力乡村振兴,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资金管理方式,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2022年,我市在全省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获得奖励资金1500万元,这是我市连续第四年获得“优秀”等次。
一是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充实乡村振兴“钱袋子”。2022年,全市投入各项支农资金15.7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2.26亿元、省级资金2.17亿元、市级资金1.32亿元,着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环境整治、防灾减灾等有关领域,不断充实乡村振兴“资金池”,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二是把握资金使用方向,绘制共同富裕“施工图”。2022年,全市共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87亿元,通过优化扶持政策,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共实施137个衔接资金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种植业、养殖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仓储、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带动全市约6万户享受政策户、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硬实力”。结合乡村建设实际,继续支持弥补农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项目。2022年,全市共实施289个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农村道路硬化、农村污水治理、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把好资金安全“总开关”。按照“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透明,助推涉农资金提质增效。建立通报、预警、约谈等工作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情况跟踪、调度,管好用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