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办公楼、业务楼瓦屋面拆除安装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办公楼、业务楼瓦屋面拆除安装项目位于焦作市凤凰山陵园内。主要施工内容有:拆除原斜屋面、挑檐部位破损的琉璃瓦屋面、保温层、防水层及避雷带,重新安装保温层、防水层、琉璃瓦、避雷带等。
资金来源为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二、审查依据
根据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提供的施工图、实施方案、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2〕2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2年第3期(6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施工图、施工方案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实施方案、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原报预算金额为759,170.0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654,333.46元,审减金额104,836.57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修正部分工程量、定额子目,调整部分材料价格。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