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万人助万企、冲刺全年红”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豫企办〔2022〕82号)、《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干60天、确保全年红”攻坚行动的通知》(焦办文〔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大稳工业惠企业力度,推动制造业企业达产达效、加力提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实施四季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措施。
奖励政策
对2022年第四季度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奖励资金按照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分别负担,一是市与区,原市属下划企业由市级负担,区级企业由区级负担;二是市与县(市),分税分成企业按照分成比例市、县(市)分别负担,其他企业由县(市)负担。
申报范围
1、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独立法人),2022年9月30日前纳入市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且2022年12月31日前仍在库的制造业企业。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3、截止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满负荷生产标准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第四季度连续满负荷生产:
1、主要能耗为电力的企业,第四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且月均用电量达到去年月用电量峰值的80%(含)以上,同时每月日均用电量高于去年月用电量峰值日均的30%(不含)。
2、主要能耗为燃气或煤炭的企业,第四季度用量不低于去年同期且月均用量达到去年月用量峰值的80%(含)以上,同时每月日均用量高于去年月用量峰值日均的30%(不含)。
申报材料
1、四季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截图
4、失信惩戒信息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址:https://www.gsxt.gov.cn/)
5、2021年4季度用电量、2021年月用电量峰值、2022年4季度月用电量(数据由电力公司提供并加盖公章;其他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参照用电数据提供)
6、企业税务系统申报表(能反映2021年4季度和2022年4季度营业收入的截图,新投产企业提供能反映2022年4季度和2022年3季度营业收入的截图;并由相应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7、银行开户许可证(含开户行全称、以文本格式填写的银行账号、单位全称;需与收款账号信息一致)
8、诚信承诺书
各县(市)区财政、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附件:1.关于做好四季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四季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满负荷生产 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样表)
3.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