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财政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焦作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2022年对蕾娜范(焦作)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市农业农村局、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阳光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隆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河南省焦作市粮食供应站、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焦作市瑞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天成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博爱县财政局、博爱县乡村振兴局(中心)、中站区财政局、中站区乡村振兴局(中心)、修武县财政局、修武县乡村振兴局(中心)、温县财政局、温县乡村振兴局(中心)、焦作市粮油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焦作市渔业技术推广站24家单位2021年度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收支管理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预算收支执行及信息公开情况、经费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票据使用管理情况、银行账户(公务卡)管理情况、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检查结果表明,检查期内24家被查单位能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焦作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业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被查单位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到位,个别问题正在整改进行之中。
根据检查结果,我局依法对7家被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求被查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执行和财经纪律管理水平。
焦作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