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克服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反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快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省、市贯彻落实措施,全市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为实现“守得住、能发展、生活好”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聚焦组织财政收入,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坚持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加强收入预期管理,持续开展综合治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7.8%,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5.5%,全年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其中,将社会加油站综合治税纳入财政税收工作机制,实现加油站入库税收3531万元,同比增长280%。
聚焦服务发展大局,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发挥好财政服务保障职能,不断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市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完成20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1%。
聚焦重点项目建设,管好用活债券资金。坚持“项目为王”,建立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月调度、管理督导核查等三项制度,推动项目多储备、早实施,资金早支出、早见效。2022年,共发行专项债券77亿元,有力支持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小浪底和西霞院水利枢纽及灌区工程等81个项目建设。同时,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再融资政策,全年发行再融资债券38.1亿元,既有效缓解了市、县两级偿债压力,又坚决落实了国家政策要求,为以后年度争取限额创造空间,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聚焦惠企政策落实,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积极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以退、减、缓税的方式为市场主体送达政策红利合计49.77亿元,让“真金白银”以最快速度直达市场主体、应享尽享。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减免承租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实施细则》,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累计办理房租减免1739户,减免房屋租金2573.4万元。
聚焦提升治理效能,财政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完成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确定我市11家企业分税分成体制、市与6县(市)共同财政事权补助基数。坚持“放权不放责、支持不缺位”,继续加大对各县(市)的指导、统筹、支持力度。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市直1789个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强化绩效结果运用,通过调整、压减、取消等方式,整合财政资金2.64亿元,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民生及重点领域。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印发《优化营商环境39项举措》等一系列文件,建立财政和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管员”联系制度,创建全省首家覆盖全市的“限额以下工程及服务类采购平台”,打造全省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创新标杆。四是稳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成立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学习研究借鉴新乡等地市的改革经验,出台《焦作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构建“3+N”投融资体系,为稳妥有序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