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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室外配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财审预字〔2022〕22号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室外配电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室外配电工程,位于山阳区西经大道东侧、平安路北侧。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新建箱变3台,顶管、敷设MPP排管,高低压电缆敷设,箱变基础、电缆井施工等。

资金来源:焦发改审批2020〕400号《关于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总概算9,671.36万元,其中工程费8,367.8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评审申请、承诺书、施工图纸、答疑、工程预算书、初步设计批复,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2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原报预算金额为3,162,971.95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635,818.91元,审减金额527,153.04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4、扣除勘测费,不评审。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预算中包含暂列金额10万元,请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明示。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