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15日
索 引 号: | 2022121500020167 | 信息分类: | 财政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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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文 号: |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10:05:00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 键 词: | 浏览次数: | 3954次 |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