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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三管齐下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

近年来,市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资金用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在2019年度、2020年度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评比中,我市连续两年荣获全省第一,获省奖励资金1400万元。

坚持扛牢责任,在统筹部署上下功夫

该局及时召开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会,强化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责任意识,把预决算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制定《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市级预算部门和县(市、区)是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统一模板。围绕预决算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以及公开形式,制定统一的预决算报表公开模板,进一步细化预决算报表公开内容,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形成规范性的预决算公开体系,切实做到有章可依、公开规范。三是强化审核力度。将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督促各公开主体单位按时、按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有效增强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切实将预决算公开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对各部门报送的预决算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开,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从预决算公开信息填报、公开程序、检查考核等方面,对县(市、区)和各预算单位开展专项培训,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提出的质疑和问题,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和公开方法。

坚持精准管理,在公开实效上下功夫

该局进一步增强政府预决算透明度,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预决算公开相关要求,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确保公开及时。按照《预算法》要求,市级政府预算、决算及报表在市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保证了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市级一级部门80个、本级及二级单位331个已全部公开2022年预算,公开率100%;除涉密部门外,市级一级部门81个、二级单位285个已全部公开2021年决算,公开率100%。二是确保公开全面。按照要求,预决算公开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除涉密内容外,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对本级政府预算收支,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情况。三是确保清晰可查。对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年度预决算及部门预算等内容,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坚持督导检查,在推进落实上下功夫

为促进预决算公开全面规范,该局统筹安排,在预决算公开工作完成后,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对标对表开展全面自查。根据预决算公开检查方式、内容和时限,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和县(市、区)财政部门从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真实性五个方面对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情况统计表反馈到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业务科室汇总并进行首次复查后交给检查组再进行全面复查。二是突出重点开展抽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县(市、区)财政部门复查结果进行全面复核和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组采取拉网式、推磨式、消号制在线核查模式,按照“当天问题当天反馈、检查结束问题销号”原则,对一些整改不及时的县(市、区)在一把手工作群里进行通报。三是针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以查促改、以改促管,将问题反馈至预算单位,直至预算单位彻底整改完毕,确保预决算公开完整性、及时性、细化程度零问题。截至目前,各预算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在网上完善补充缺失的资料,现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