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出台了《焦作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绩效目标的设定、申报、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方面,明确了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业务流程,对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可操作性、促进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具有指导意义。一是明确绩效与预算同步。《办法》明确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实现“无目标、不预算”。二是明确预算资金全覆盖。《办法》明确了资金管理范围,覆盖所有市级预算资金。三是全面适应一体化管理。《办法》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简化申报程序,改变以往线下纸质申报为线上系统申报,同时强化了一级预算部门在绩效目标审核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