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该工程位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该项目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为6999.89m²,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通风、消防等工程。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预算书、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2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方案、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38,496,263.6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0,248,686.58元,审减金额8,247,577.02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100万元,装饰幕墙专业工程暂估价250万元、外挂铝板造型专业工程暂估价70万元,传递窗材料暂估价2000元/樘,应在下步工作中明示。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