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焦作市财政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焦作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及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
2022年9月13日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单位名单:
1、博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
2、中站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
3、修武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
4、温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
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单位名单:
1、博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
2、中站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
3、修武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
4、温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