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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上工业企业获二季度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3140万元

823日,我市规上工业企业获二季度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3140万元,比第一季度增加1730万元,增长123%,资金总量位居全省第四。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国资委)积极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政策执行至二季度,鼓励企业稳产、达产、达效。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真金白银”政策奖励,市财政局(国资委)多措并举推动奖励政策申报一是第一时间联合市工信局下发了《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线上及时在市财政门户网站和微信工作群公布政策,线下通过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送政策到企业,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精准指导;二是配合市工信局协调电业部门对企业用电情况进行初步摸底,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报;三是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当地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市财政会同市工信局同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质疑进行回复,最终结果予以公示。

数据显示,财政奖励政策红利在二季度加力显现。

一是量的增加,满负荷生产企业大幅增多,由一季度的114户增加到二季度的175户,增加了61户;2022年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242.372亿元,环比增长28.43%

二是质的提升,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企业大幅增加。第二季度175户满负荷生产企业中,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达到144户,比一季度(70户)增加了74户,增长了106%

下一步,市财政局(国资委)将持续打好政策‘组合拳’,扎实有序落实我市惠企纾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克服经营困难、恢复高效生产状态,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住全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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