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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四项”措施 中站区财政局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和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近日,中站区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过四项措施,保障绩效评价工作落在实处。

细化评价范围2021年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全56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所辖所有财政支出项目全部纳入了绩效评价范围,覆盖率达到100%。

详化评价内容围绕21年1-9月份绩效监控台账整改情况、1-12月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开展综合汇总分析,对照年初绩效目标,由各单位安策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内逐项填写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自评表,确保填报准确、内容完备数据详实。

优化评价方式采取预算单位自行评价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两结合”的方式,区直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绩效自评,逐级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区级财政;区财政由对口业务科室和绩效科同时审核,并挑选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强化结果应用今年中站区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全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提升评价水平,根据资金规模和影响范围,确定了1个部门整体绩效、5个项目绩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目前中站区正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下一步将对偏离绩效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的项目及时反馈整改并按照《中站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预算调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