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焦法政办〔2022〕9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截至2022年5月31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现将《焦作市财政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