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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华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财审预字〔2022〕7号

焦作华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华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华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华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百间房库区及朱村库区内,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原有仓库屋顶增加彩钢瓦顶棚、新建器材库罩棚、朱村库区电气工程和排水工程改造等。

资金来源: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华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6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图纸和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及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华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904,347.93,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858,181.87元,审减金额46,166.06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定额子目调整;

2、主要材料价格调整。

202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