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穗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穗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设施功能提升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地址位于焦作穗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院内,为提升仓储设施功能,满足仓储要求,拟对场内部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施工内容为零星维修工程,拆除并新建地磅基础一座,新建钢结构自行车棚工程等。
资金来源:2021年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穗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提供的预算书、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2013版)》、《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6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方案、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穗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1,181,422.01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924,985.96元,审减金额256,436.05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定额子目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5.5万元,应在下步工作中明示。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