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元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部署,积极谋划2022年财政经济工作,加强收支运行调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财政收支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3.4亿元,同比下降4.8%。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9.69亿元,同比下降15.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9%。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亿元,同比增长8.4%,增收1.2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2.18亿元,同比增长9.1%,增收0.1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2%,其中:市直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97.1%;示范区完成1.12亿元,同比下降23.5%。四城区完成5.25亿元,同比增长22.6%,增收0.9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7%。六县(市)完成9.12亿元,同比增长1.4%,增收0.1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1%。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3.1亿元,同比增长17.2%,增收1.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9.2%,其中:主体税种完成6.92亿元,同比增长8.6%,占税收的52.8%;小税种完成6.19亿元,同比增长28.5%,占税收的47.2%。非税收入完成3.44亿元,同比下降15.8%,减收0.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8%。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2.6亿元,同比下降4.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0.8亿元,同比下降3.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5.9%。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8亿元,同比下降47.6%,减收2.0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76亿元,同比下降54%,减收2.0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12.6%,增收0.2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76.6%。六县(市)完成0.53亿元,同比下降81%,减收2.2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23.4%。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7亿元,同比增长8.4%,增支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25亿元,同比增长25.2%,增支1.6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1%,其中:市直完成6.14亿元,同比增长49.8%;示范区完成2.11亿元,同比下降15.2%。四城区完成3.96亿元,同比增长20.4%,增支0.6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4%。六县(市)完成13.5亿元,同比下降2.4%,减支0.3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6%。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03.4亿元,同比增长41.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56亿元,同比增长134.1%,增支4.3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6.86亿元,同比增长122.1%,增支3.7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4.67亿元,同比增长166.2%,增支2.92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61.8%。四城区完成0.3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7%。六县(市)完成2.54亿元,同比增长72.1%,增支1.0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3.6%。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元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亿元,同比增长8.4%,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1亿元,同比增长17.2%,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税比为79.2%,较上年同期提高5.9个百分点。总体来看,全市收入“质”“量”双升,结构改善,元月份收入“开门红”目标顺利实现。从主要的税收科目看,主体税种中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仍然保持较好增长,分别完成2.35亿元、3.61亿元,同比增长18.1%、3.9%;土地类税收增速扭负转正,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4亿元,增收2167万元,同比增长9.9%,主要是部分企业补缴上年欠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完成9870万元,增收5596万元,同比增长130.9%,主要是税务部门土地增值税征收制度变动,自2021年下半年起由“按月征收”改为“按季征收”,因此上年四季度土地增值税主要在今年元月份入库。
(二)工业税收支撑作用突出。元月份,全市地方级第二产业税收完成7.2亿元,同比增长20.5%,增收1.22亿元,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比重达60.4%,拉动全市地方级税收增长11.5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6.36亿元,同比增长23.1%,增收1.19亿元,增量占地方级二产税收增量的97.5%,拉动二产税收和全市地方级税收分别增长20个、11.3个百分点,地方级工业税收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比重达到53.3%,在产业结构中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工业增值税方面,扣除上划省级一次性留抵退税9500万元的因素,地方级工业增值税完成1.99亿元,同比增长69.1%。从工业行业看,采矿业地方级税收完成0.29亿元,同比增长99%,增收0.14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02亿元,同比增长29.7%,增收0.23亿元;制造业地方级税收完成5.05亿元,同比增长19.3%,增收0.82亿元。建筑业地方级税收小幅收涨,同比增长3.6%,扭转了连续8个月的下行趋势,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建筑行业公司补缴上年度缓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三)“三保”及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7亿元,同比增长8.4%,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目标考核奖、全国文明城市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教育事业、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农林水等民生支出完成1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4%,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占比较低的原因主要是1月份各单位人员工资集中发放,拉高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但对民生支出增长拉动较小,导致民生支出占比不高。但从重点支出领域看,教育、卫生健康、农林水等重点支出仍然保持较好增长,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0.3%,文旅支出增长79.4%,卫生健康支出增长5.7%,农林水支出增长46.6%。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第九十次常务会议要求,积极发挥财政税收工作机制作用,更好解决财税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财源建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元月份开门红的基础上,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一)强化收入征管,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一是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市既定收入目标,联合税务等部门形成合力,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发挥综合治税作用,切实做到应免尽免、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培植财源,坚持优化存量和提升增量并举、扶强与育新并重,壮大现有财源,发展后续财源,努力形成支柱财源稳固、新兴财源生机勃发、后续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建设新格局。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扎实做好“三保”工作。一是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二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建立定期核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
(三)畅通上下对接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一是深入开展“三个一批”活动,积极探索上级政策与我市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畅通上下对接渠道,最大限度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二是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及时掌握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制定目标计划,建立任务清单。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切实做好项目储备、项目申报、项目跟踪。三是坚持常态化向上汇报争取、对下服务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政策性资金和各类债券额度争取工作,对重点项目资金定时间、定专人对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实时监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并及时偿还债务本息,严格按照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可承受能力举借政府债务,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认真开展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落实党政同责、终身问责、责任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