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收支运行调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财政收支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35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71.2亿元,同比增长11.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0.3%;上划省级收入3.09亿元,同比增长47.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3%。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7亿元,同比增长3.3%,增收5.2亿元。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04.1亿元,同比增长4.8%,增收4.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8%,其中:主体税种完成58亿元,同比增长18%,占税收的55.7%;小税种完成46.2亿元,同比下降8%,占税收的44.3%。非税收入完成56.6亿元,同比增长0.7%,增收0.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2%。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30.7亿元,同比增长3.3%,增收0.9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1%,其中:市直完成16.6亿元,同比增长0.7%;示范区完成14.1亿元,同比增长6.6%。四城区完成46.3亿元,同比增长6%,增收2.6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8%。六县(市)完成83.7亿元,同比增长2%,增收1.6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1%。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47.4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42.5亿元,同比增长2.8%,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4.8亿元,同比增长19.4%,增收15.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87.5亿元,同比增长16.2%,增收12.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50.6亿元,同比增长21.3%,增收8.8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3.4%。六县(市)完成44.2亿元,同比增长17.4%,增收6.5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6.6%。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4.9亿元,同比下降5.1%,减支16.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2.4亿元,同比下降8.9%,减支8.0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其中:市直完成65.6亿元,同比下降12.6%;示范区完成16.9亿元,同比增长8.8%。四城区完成46.7亿元,同比下降14.8%,减支8.0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3%。六县(市)完成175.8亿元,同比下降0.1%,减支0.1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6%。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419.9亿元,同比增长0.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5.8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70.8亿元,同比增长8.3%,增支5.4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59.7亿元,同比下降30.2%,减支25.9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6%。四城区完成29.4亿元,同比增长446.7%,增支2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17.7%。六县(市)完成76.7亿元,同比增长5.1%,增支3.73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46.3%。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持续提升。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7亿元,同比增长3.3%,增幅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4.1亿元,同比增长4.8%,增幅较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税比为64.8%。
主体税种增幅较高。2021年累计完成58亿元,同比增长18%,增幅较上年提高22.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9.3个百分点,占税收的比重为55.7%,较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为2018年以来最好水平。分税种看,增值税完成38.1亿元,同比增长18.7%;企业所得税完成11.5亿元,同比增长9.1%;个人所得税完成3.14亿元,同比增长40.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25亿元,同比增长23.2%。
一次性因素大幅下降。2021年小税种累计完成46亿元,同比下降8%。分税种看,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完成12.8亿元、9.89亿元、4.26亿元,同比下降22.5%、25.1%、24.5%,主要是各级着力优化调整收入结构,土地类一次性收入合计减收8.41亿元。
非税收入占比下降。2021年非税收入累计完成5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比重下降2.1个百分点。从非税收入的质量看,产权转让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一次性收入大幅减少4.5亿元,占非税收入的比重下降5.1个百分点;专项收入增加1.6亿元,增长25.3%,质量有明显提升。
总体来看,“一升两降”特征体现出我市收入脱虚向实、结构优化,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支撑作用提升。2021年,地方级工业税收增长较好,完成43.7亿元,增收5.96亿元,同比增长15.8%,增幅较上年提高12.8个百分点,占地方级税收比重为41.9%,较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工业税收中制造业支撑作用持续提升,制造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7.6亿元,增收5.16亿元,同比增长15.9%,较上年提高14.9个百分点,占地方级税收比重为36%,较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产品价格持续高位拉动,多氟多、龙佰集团等化工企业经营形势持续向好;上岛供应链、大咖食品等茶饮企业门店扩张较快,企业营收较好,税收贡献较多。批发零售业地方级税收完成9.5亿元,增收2.84亿元,同比增长42.6%,占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9.1%,较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主要是废旧电池回收行业形势较好,沁阳永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方级税收增加2.9亿元。
(三)民生及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同比下降5.1%,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基数较大、本年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土地收入降幅较多,以及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因素不再存在。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完成23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在经济下行、疫情汛情、减税降费、土地市场低迷等因素造成短收,可用财力大幅下降的情况下,重点领域支出仍然保障较好,其中,教育支出完成50.2亿元,同比增长2.5%;科技支出完成6.26亿元,同比增长1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73亿元,同比增长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7.3亿元,同比增长7.3%;农林水支出完成30.7亿元,同比增长15.3%。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强化收入征管,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一是强化财政预期管理,按照实事求是、把握规律、平稳运行的原则,强化分析研判,坚持相机把控,依法依规有序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税源的动态监管,确保主体税源稳定增长;密切关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不断开辟高质量的税源,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坚持优化存量和提升增量并举、扶强与育新并重,壮大现有财源,发展后续财源,努力形成支柱财源稳固、新兴财源生机勃发、后续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建设新格局。
(二)加强支出管控,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把预算支出关,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力度。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织牢织密基本民生网,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三是统筹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PPP等方式,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洛“双圈”等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增强发展后劲。
(三)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兜牢基层风险底线。一是加强“三保”运行风险研判、预警和处置,落实好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坚决落实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各项民生资金,以及教师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基层“三保”不出任何问题。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认真开展债券项目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暂付款清理压减力度,防范资金风险。三是严防企业债务风险。抓好高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识别、监测和管控,引导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稳定企业债券市场。
(四)全面统筹部署,高标准开展明年工作。一是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落实落地,充分认识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对于财政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快系统联调联试,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预算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从紧从实编好2022年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提升财政支出效能,项目安排向民生领域倾斜,确保预算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三是落实落细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省级改革要求,做好基数核实、确认、上报等工作,确保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后新旧体制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