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为持续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断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质增效,焦作市财政局从落实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创新评价方式等三方面强化绩效评价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主责意识。预算部门不仅是编制预算和执行的主体,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为进一步落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完善2021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流程,新增了预算部门审核环节,强化过程管控,推进部门落实责任。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评价的针对性。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审计等反馈情况,优先选择项目资金大、涉及面广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预算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今年,共选择项目10个,涉及财政资金3.69亿元,包括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涉粮资金、教育专项、科技专项和旅游专项等领域。
三是创新评价方式,提高评价工作实效。近年来,因疫情等因素,第三方深入单位现场和专家现场审理等受到限制和影响。为适应新形势,市财政局会同技术支撑单位,启动试用“预算绩效评价智能管理平台”,首次实现了线上开展评价、撰写报告、专家审理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