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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财审预字〔2022〕5号

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仓房屋顶隔热、防水改造、更换仓房隔热窗户、排水系统更换、修建钢板仓门檐、地面硬化维修、重建围墙、机械罩棚扩建、更换配电箱、消防设施等。

资金来源: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

二、审查依据

工程根据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方案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6期(12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方案和预算书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施工方案、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1,291,429.3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248,520.10元,审减金额42,909.26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定额子目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20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