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2〕26号)和《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焦工信〔2022〕19号)文件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审核推荐,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以下111家规上工业企业符合满负荷生产奖励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电话:市工信局0391-3569283,市财政局0391-8866698。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