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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装修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财审预字〔2022〕3号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装修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装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山阳区西经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建筑地上十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2.80米,地上建筑面积15045.49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地上部分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支管工程及卫生洁具安装、室内电气工程及弱电工程等。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市发改委批复,焦发改审批〔2020〕400号批复概算总投资9671.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157.8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解决。

二、审查依据

根据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5期(10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和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及现场情况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原报预算金额为20,419,976.78,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6,924,293.81元,审减金额3,495,682.97元。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其中暂列金额1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有:六层主操作区、洗消间、粗加工等房间的厨具设备安装200,000.00元;定制展柜、书柜、情景房、矮柜等制作安装1,050,000.00元;消防设施改造工程100,000.00元;不锈钢电热水器购置安装25,000.00元;即热式电热水器购置安装126,000.00元;空气能热水器购置安装100,000.00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调减暂列金额,调整部分定额子目、主要材料价格,修正工程量

 

 

                                    202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