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工程地点位于黄河路路北,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基地院内。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新建水泵房和水池,对原办公楼拆除部分吊顶,安装消防配套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提供的预算书、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36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5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方案、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2,584,264.45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397,254.52元,审减金额187,009.93元,其中土建部分送审金额1,259,017.85元,审定金额1,231,226.82元,审减金额27,791.03元;消防部分送审金额1,325,246.60元,审定金额1,166,027.70元,审减金额159,218.90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10万元,应在下步工作中明示。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