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确保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运作,决定对全市在库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核查整改。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级PPP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等项目参与方及时公开项目信息。PPP项目参与方要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管
财政部门要对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整改清单,责令各项目参与方于2022年4月10日前整改完成。市PPP中心将对管理库项目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三、注意事项
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统筹本级PPP项目信息填报和提交工作,对项目准备、采购、执行阶段的信息分批录入,分批提交。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邓超
联系方式:0391-3121258
焦作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