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沁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效能,沁阳市财政局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内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一是出台《关于推进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的通知》,明确提出“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到本部门(单位)全年工作考核体系中,并在其中占一定评分比例,建立强效约束机制以此推动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带头开展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2021年度全年考核体系,由绩效管理科负责,主要从基础工作、资料报送、绩效全过程管理等几个方面对各业务科室、二级机构进行绩效考评,有效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在全市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全市考核结果通报制度,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预算部门(单位)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责任意识”,主动履行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政策落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