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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财审预字〔2021〕51号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水毁设施修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职教楼、门岗房、综合楼、教学楼、井房等屋面防水,律动室、会议室木地板更换、刷乳胶漆、吊顶等,操场地面、原围墙拆除重建等。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发改委焦发改审批〔2021〕240号批复,建安工程费86.4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审查依据

   工程根据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23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3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原报预算金额为863,955.89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834,631.04元,审减金额29,324.85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20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