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植物园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焦作市植物园提升建设项目。焦作植物园位于焦作市中站区,焦作市森林公园北侧,北临新园路,东起森林大道,西至晋新高速公路以西。本次植物园提升范围东起森林大道,西到怡光路。主要建设内容有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公厕等内容。
资金来源:焦发改审批〔2021〕225号文《关于焦作市植物园2021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总概算399.9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23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3,558,712.57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189,240.77元,审减金额369,471.80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3、定额子目调整。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