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财政厅、市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市财政局(国资委)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截至2021年11月30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5件,现将《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21年12月1日
索 引 号: | 2021120100019534 | 信息分类: | 财政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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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文 号: |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08:55:00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 键 词: | 浏览次数: | 3086次 |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财政厅、市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市财政局(国资委)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截至2021年11月30日,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5件,现将《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