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焦作林场: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河南省焦作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市本级营房、储备库、车库和配套设施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河南省焦作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市本级营房、储备库、车库和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国有林场平原林区森林公园北门铁路南侧。建设内容及规模:营房一座,建筑面积1156.79m2;防火物资储备库两座,其中市本级储备库一座,建筑面积320.38m2,林场物资储备库一座,建筑面积272.24m2;车库120.663m2;厨房、餐厅114.68m2;厕所67.9m2;门岗26.27m2;围墙180m,硬化场地及训练场1390m2。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河南省焦作市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豫林计批〔2021〕3号)批复项目总投资1801.3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1420万元,地方配套381.38万元。
《焦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下达焦作林场629.28万元。
二、审查依据:
根据国有焦作林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1〕23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国有焦作林场原报预算金额为4,144,366.08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960,998.10元,审减金额183,367.98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