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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零”创建宣传工作的 通 知

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三零”创建工作,现对进一步加强“三零”创建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焦作日报、焦作广播电视台从2021年12月份开始,利用“政法专栏”和《焦作政法报道》栏目每周1次大力宣传“三零”单位创建的各类举措和成效,各新媒体及时跟进,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

采取横幅、展版、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悬挂、张贴、播放标语、口号。

(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负责:每个区在主要交通路口树立大型固定宣传牌不低于2个;每个县在县城树立大型固定宣传牌不低于3个,每个乡(镇)所在地树立大型固定宣传牌不低于1个。标语、横幅、口号要张贴悬挂在党政机关、村委会、文化广场、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主要交通路口等人流集中、显眼醒目处。

(二)市交通局负责:在客运场站、公交车、公交站牌、出租车顶灯张贴发布标语口号,在三分之一以上公交站牌张贴标语口号。

(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在市政大厦内部及周边利用标语、条幅、电子屏幕进行宣传。

(四)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固定标语规模以上企业不低于2条,临时标语规模以上企业不低于3条,其他企业及事业单位视情况各不少于1条。有电子显示屏的每天滚动播放标语口号不低于10次。同时,要指导督促县(市、区)级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事业内部“三零”创建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宣传标语、口号内容参考附件。

四、强化落实和督导考核

固定标语、临时标语、电子显示屏宣传要在11月30日前落实到位。大型固定宣传牌要在12月5日前落实到位。“三零”创建相关工作将作为大分值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


“三零”创建工作宣传标语口号

一、控新治旧标本兼治依法治理  更高水平推进平安焦作建设

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活动  夯实安全稳定基石

三、开展“三零”创建  建设平安焦作(校园、金融、企业、车站、医院等)

四、开展“三零”单位创建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五、做实做细“三零”单位创建  为平安焦作建设做贡献

六、健全治理方式  推动“四治”融合

七、“三零”创建要群众参与  群众受益  群众评判

八、开展“三零”单位创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九、全面推进“三零”创建  书写平安焦作新答卷

十、“三零”目标人民建  创建“三零”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