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坚持把“体系建设”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着力点来抓,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管理链条“建”起来。沁阳市先后出台了《中共沁阳市委 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沁阳市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暂行)》、《沁阳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暂行)》、《沁阳市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暂行)》、《沁阳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沁阳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着力加强制度体系的建设。
二是保障措施“严”起来。保障措施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必要条件,沁阳市参照省、市做法制定了《沁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纳入全市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范围,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责任分工“明”起来。沁阳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试行)》,健全了高效顺畅、职责清晰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科室(机构)责任分工,优化了预算管理流程,强化了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绩效管理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信息系统“用”起来。2021年度沁阳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绩效目标100%线上填报。该系统涵盖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模块,促进了各部门各单位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了沁阳市绩效管理信息体系建设。
沁阳市全市预算部门(单位)做到了“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考核”,实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自评100%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