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和县(市、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全市灾后重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及早行动,多措并举,加强对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重大项目资金重点绩效监控,推进重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和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一是制度约束。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紧随重大项目资金下达重点绩效监控通知书,明确监控范围、内容等,加大绩效跟踪监测力度,推进绩效监控结果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应用和落实。制定《重点绩效监控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及责任分工,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更好更快推进工作明确具体操作办法。
二是全程监控。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各相关科室、机构,按照预算和绩效一体化机制要求,密切协同工作,紧紧围绕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指标下达、资金分配、目标设置、支出进度、使用情况等各个环节,结合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灾后重建的目标、监控、评价全过程管理。
三是市县联动。实行中央、省、市、县级资金全口径监控,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组织对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监控,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机构或资金使用单位所对应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监控。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贯通绩效平台系统、台账管理系统,上下联动进行监控。
四是跟踪监测。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选取农业补种、水利抢修、公路损毁、排涝设施、城乡小商户帮扶等重点项目,进行线上数据、线下现场跟踪监测,调查项目单位,回访受灾困难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同时随机抽选部分县(市、区)项目建设工地,对照预算执行进度和目标实现程度,深入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支出进度,进行重点绩效监控。
五是台账管理。市财政局建立市县防汛救灾资金、疫情防控项目资金重点绩效监控两本台账。市直部门(单位)绩效台账中,对于市财政局跟踪监测发现的问题和县(市、区)上报反映出来的问题,挂钩市直部门,进行评分排名;县(市、区)绩效台账中,对于市财政局跟踪监测发现的问题,记入对应县(市、区)台账;县(市、区)编录本地绩效台账,报市财政局汇总。市财政局综合市县两级监控数据,进行综合评分排名。截至目前,两本台账共记录问题18项,其中现场核查7项、提示整改5项。
六是督导落实。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运用提示、警示等办法,加大对重点绩效监控发现问题的纠偏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于现场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随查随改;对于客观原因形成的问题,进行绩效提示,限期纠偏和整改,并进行台账销号管理;对于两次比对或再次督导发现的问题,给予警示,责令整改并加倍扣分,必要时追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