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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发《通知》强调 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进资金提质增效,用政府过紧日子来保障群众过好日子。

《通知》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按照“过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的保障能力。

《通知》对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提出三项具体措施。

其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一是精简整合公务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整合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的公务活动,更多运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公务活动,节约日常经费开支。二是创新公务活动方式。鼓励倡导通过社会资本参与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论坛、展会及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节约公务活动成本,减少财政直接补助。三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持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取消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控公务接待范围。

其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围绕当前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目标、重大项目建设,对2021年度未执行预算进行全面梳理,重新评估论证预算安排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急迫性,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切实做到“应保必保、应压尽压、有保有压”。二是严控部门预算追加。年度预算执行中,部门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所需新增支出,由其统筹年初预算、结转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解决。除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支出外,年底前一般不再追加预算。确需追加的,要按规定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报市政府研究。三是严控预算项目调剂。从严控制部门预算调剂规模,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部门预算调剂事项,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四是强化部门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支付资金,对长期闲置及预算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的资金要及时收回统筹使用。

其三,推进资金提质增效。一是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从严从紧新增资产审批,原则上除防疫、灾后重建及重大事项外,暂缓更新类设备审批。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为导向调整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目标质量,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实预算执行与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查处问题等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