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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七月份,市财政部门紧盯年度目标,科学分析统筹调度,横向协同组织收入、优化结构,纵向对接争取资金、提升保障全面落实直达资金及工资专户库款调拨机制,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工资、运转、防汛救灾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全市财政收支保持平稳运行。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47.63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6.61亿元,同比增长17.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6%;上划省级收入0.61亿元,同比下降37.8%,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4%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41亿元,同比增长5.8%,增收5.48亿元。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8.22亿元,同比增长13%,增收7.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9%,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6.18亿元,同比增长26.2%,占税收的53%;小税种完成32.04亿元,同比增长1.1%,占税收的47%。非税收入完成32.19亿元,同比下降6.9%,减收2.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1%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7.52亿元,同比增长0.8%增收0.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7.5%,其中:市直完成9.22亿元,同比下降4.6%;示范区完成8.3亿元,同比增长7.5%。四城区完成29.07亿元,同比增长8%,增收2.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六县(市)完成53.82亿元,同比增长6.3%,增收3.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6%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32.3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80.11亿元,同比增长11.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95亿元,同比增长42.3%,增收9.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28.65亿元,同比增长30.3%,增收6.6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6.59亿元,同比增长21.7%,增收2.9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0.3%。六县(市)完成16.36亿元,同比增长71.9%,增收6.8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9.7%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2.35亿元,同比增长5.9%,增支11.2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57亿元,同比增长12.7%,增支6.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5%,其中:市直完成45.48亿元,同比增长11.2%;示范区完成12.09亿元,同比增长18.6%。四城区完成27.32亿元,同比增长2.6%,增支0.6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5%。六县(市)完成117.46亿元,同比增长3.6%,增支4.0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41.34亿元,同比增长3.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1.58亿元,同比下降17.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25.15亿元,同比增长16.9%增支3.6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16.68亿元,同比下降57.4%,减支22.51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2.3%。六县(市)完成34.84亿元,同比增长60.1%,增支13.0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67.6%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持续提升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4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0%,高于序时进度1.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8%较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019年同期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8.22亿元,同比增长13%较上半年提高2.3个百分点,2019年同期增长4.2%,税比67.9%,较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税比(66.4%1.5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主体税种完成36.18亿元,同比增长26.2%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0.1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速分别为32.1%9.6%40.6%32.1%,除企业所得税增速略低于税收增速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速分别高于税收增速19.1个、27.6个、19.1个百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同比下降16.3%9.1%2.1%,低于税收增速29.3个、22.1个、15.1个百分点,反映出我市税收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二)二产税收增速放缓三产恢复至疫情前同期水平受上年同期基数逐步抬高影响,第二产业税收增速有所回落,1-7月份全市第二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1.95亿元,增收6.18亿元,同比增长24%,增较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较2019年同期增长8.6%其中工业地方级税收完成28.23亿元,增6.78亿元,同比增长31.6%增速较上月回落1.5个百分点不同的是,第三产业恢复至疫情前同期水平,地方级税收完成35.73亿元,同比增长3.9%,较上月增速提高3.8个百分点,较2019年同期增长0.7%。从行业来看,随着国内经济形势持续向好,消费市场加速恢复,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和公共管理行业等增长较快,分别增长59.6%61.2%20.4%92.2%受土地出让进度较慢影响,涉房涉地行业税收持续低迷房地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0.01亿元,同比下降10.4%;建筑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72亿元,同比下降13.9%

)财政支出平稳增长,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较好。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2.35亿元,同比增长5.9%较上半年提高1.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类支出完成146.9亿元,同比增长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6%,较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从主要支出科目来看,教育支出完成34.35亿元,同比增长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5.66亿元同比增长16.8%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3.47亿元,同比增长12.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28亿元同比增长8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0.64亿元,同比增长23.8%三保和防汛救灾等民生领域资金需求保障较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加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以万人助万企为抓手,贯彻落实明责、知责、尽责、督责、考责要求,落实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财政形势研判,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需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保障。一是迅速下达防汛救灾资金。将防汛救灾资金保障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点,结合本地灾情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下达。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按照防汛救灾资金文件要求,严格限定资金适用范围、使用用途,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建立救灾资金支付日报告、日通报制度,扎实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政策实施指导。加强《政策解读》和《应急救灾资金分配使用指导意见》落实,有针对性解决政策模糊不清问题,指导县(市)区全面激活灾后重建项目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二)横向协同挖潜增收狠抓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紧盯目标强征管。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市既定收入目标,联合税务等部门形成合力,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发挥综合治税作用,努力挖潜增收二是加快出让增收入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配合,紧盯房地产市场走势,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周转速度,努力按照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完成预期目标。三是加大力度盘存量。加大非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切实盘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防止资金长期沉淀

(三)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除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支出外,年底前不再追加预算。三是保障民生防范风险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应急救灾民生领域,持续提高民生支出占比,严格落实工资专户库款调度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存量化解。

)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一是扎实开展助万企活动。发扬店小二精神,坚持无事不扰、有事解决,为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是支持重大招商引资统筹用好招商引资经费,畅通招商渠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设立独立的核算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支持市场主体将市外总部整体搬迁至我市。三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谋划,配合发改等部门围绕城市内涝、基础设施等方面谋划包装一批灾后重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