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1”是指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指标权重和责任分担。
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焦发〔2019〕24号)强调,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规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 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
一是“1”。部门(单位)的财务科室承担10%主责。
二是“5”。部门(单位)的项目科室承担50%主责。
三是“3”。部门(单位)的使用科室承担30%主责。
四是“1”。部门(单位)的综合科室承担10%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