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思想,明责、知责、尽责、督责、考责,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我市防汛抢险财政保障工作。
加大防汛抢险资金投入。全市财政部门克服当前财力困难,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筹措防汛资金。目前,全市共投入防汛抢险资金1179万元,全力保障防汛抢险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市财政局安排人员到我市水利物资供应站,盘点防汛物资储备,清理报废储备物资,核实需补充各类防汛物资数量,并测算资金预算,及时核拨资金,补充更新防汛物资,确保防汛物资储备能够满足防汛工作需要。
坚持急事急办。进入汛期后,市财政局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对预算单位防汛资金申请即收即办、快速审批、快速拨付,目前已办理急件4份,拨付防汛抢险资金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