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2020年度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救助基金管理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以推动救助工作高质量开展为主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救助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全市道路救助基金共计救助257人次,使用基金1059.2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2%和35.66%。全市共计追偿406笔,全额追偿案件154件,总追偿金额760.41万元,同比追偿金额上涨84%。部门对接更加顺畅,资金运用更加高效,年度垫付费用结算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