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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东海大道南延通信管道新建施工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财审预字〔2021〕17号

焦作市盛海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东海大道南延通信管道新建施工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回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东海大道南延通信管道新建工程,北起东海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南延至马范桥村、刘范桥村和104国道等地,为满足联通、移动、电信、广电四家运行商的业务要求,需将原架空管道迁改入地。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线杆和吊线,新建管道1850米,管道采用七孔梅花管进行顶管敷设,管内穿光缆以及新建配套的手孔井等。

资金来源采用PPP模式解决(详见焦发改行二2018〕248 号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249 号文件等)。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盛海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评审申请、预算书、设计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定额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与《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17年版。取费标准及其它费用均按照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系列文件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1年第1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依据施工图复核工程量是否正确,审核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盛海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送审金额为1,314,223.19 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120,052.76元,审减金额194,170.43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调整主材价格及其他费用等。

六、重要情况说明:

本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仅为建安费,不包含项目建设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其他费用。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