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四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收支管理,严格预算约束,持续兜牢“三保”底线,推动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1.11亿元,同比增长17.7%。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26.98亿元,同比增长35.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3.3%;上划省级收入0.51亿元,同比下降38.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62亿元,同比增长9.3%,增收4.55亿元。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7.46亿元,同比增长18.7%,增收5.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9%,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9.01亿元,同比增长39.6%,占税收的50.8%;小税种完成18.45亿元,同比增长2.8%,占税收的49.2%。非税收入完成16.16亿元,同比下降7.7%,减收1.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1%。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7.22亿元,同比下降19%,减收1.6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5%,其中:市直完成2.92亿元,同比下降42.5%;示范区完成4.31亿元,同比增长12.1%。四城区完成16亿元,同比增长15.4%,增收2.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8%。六县(市)完成30.4亿元,同比增长15.6%,增收4.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7%。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2.3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16.09亿元,同比增长22.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81亿元,同比增长71.4%,增收7.8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6.91亿元,同比增长60.5%,增收6.3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7.92亿元,同比增长30.1%,增收1.8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42.1%。六县(市)完成10.89亿元,同比增长123.1%,增收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57.9%。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92亿元,同比增长3.6%,增支3.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91亿元,同比下降0.9%,减支0.2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7%,其中:市直完成18.64亿元,同比下降1.7%;示范区完成5.27亿元,同比增长2.1%。四城区完成13.95亿元,同比增长2%,增支0.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六县(市)完成55.06亿元,同比增长6%,增支3.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3%。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12.07亿元,同比增长5.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62亿元,同比下降37.9%,减支11.35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尚未发行,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10.91亿元,同比增长3.5%,增支0.3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5.79亿元,同比下降72.4%,减支15.1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1.1%。六县(市)完成12.83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支3.8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68.9%。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62亿元,同比增长9.3%,较2019年增长2.8%,两年平均增长1.4%,税收完成37.46亿元,同比增长18.7%,税比69.9%,较上月提升3.2个百分点;4月当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69亿元,税收完成10.83亿元,税比79.1%。从税收结构看,主体税种完成19.01亿元,同比增长39.6%,高于税收增幅20.9个百分点,占税收的比重为50.8%,较上月提升1.4个百分点。分项目看,增值税完成12.07亿元,同比增长36.1%,增收3.2亿元,拉动税收增长10.1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完成4.33亿元,同比增长54.9%,增收1.54亿元,拉动税收增长4.9个百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65亿元,同比增长37.8%,增收0.45亿元,拉动税收增长1.4个百分点。
(二)工业行业税收增长较快。1-4月份,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15.59亿元,同比增长44.2%,高于税收增幅25.5个百分点,增收4.78亿元,其中采矿业完成0.59亿元,同比增长28.2%,高于税收增幅9.5个百分点;制造业完成12.99亿元,同比增长45.1%,高于税收增幅26.4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01亿元,同比增长44.1%,高于税收增幅25.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受工业品价格整体上行的带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完成1.87亿元,同比增长69.5%;通用设备制造业完成1.02亿元,同比增长45.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完成0.69亿元,同比增长77.6%;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完成0.95亿元,同比增长131.6%;食品制造业完成0.53亿元,同比增长37.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61亿元,同比增长54.2%,六者合计增收2.87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0.4个百分点。
(三)民生及重点支出有效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全面追踪预算下达、指标分配、项目实施、计划批复、资金支付各个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4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92亿元,同比增长3.6%,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类支出完成66.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8%。其中,教育支出完成15.86亿元,增长13.3%;社保和就业支出完成18.11亿元,增长21%;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0.32亿元,增长0.8%;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25亿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市)区兑现涉企优惠政策。
三、下步工作措施
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抓手,强化财情研判,加大统筹力度,突出保障重点,不断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一)强化收入征管,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一是紧盯目标强征管。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市既定收入目标,联合税务等部门形成合力,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发挥综合治税作用,切实做到应免尽免、应收尽收。二是加快出让增收入。协调配合国土等部门,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周转速度,努力按照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完成预期目标。三是培植财源促增长。坚持优化存量和提升增量并举、扶强与育新并重,壮大现有财源,发展后续财源,努力形成支柱财源稳固、新兴财源生机勃发、后续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建设新格局。
(二)严把财政关口,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一是预算执行严把关。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严格按程序报批。二是勤俭节约盘存量。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把预算支出关,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力度。三是兜牢底线保民生。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在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织牢织密基本民生网,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三)释放政策红利,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紧跟中央和省级步伐,深化市与县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制。二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聚焦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筑牢各环节管理链条,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严守红线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兜牢“三保”底线。积极应对基层“三保”压力,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硬化预算约束,强化库款保障,确保基层财政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债务管控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债务偿还计划,综合运用土地出让、资产变现、市场化解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及时还本付息,稳妥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三是严防企业债务风险。突出抓好高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识别、检测和管控,筑牢风险“防火墙”,引导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节奏,坚决防止违约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