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一季度,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盘活财政资产资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9.36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9.13亿元,同比增长33.7%,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2%;上划省级收入0.29亿元,同比下降41.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5%。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94亿元,同比增长29.4%,增收9.08亿元。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6.63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7.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7%,其中:主体税种完成13.16亿元,同比增长35.5%,占税收的49.4%;小税种完成13.47亿元,同比增长48.9%,占税收的50.6%。非税收入完成13.31亿元,同比增长10%,增收1.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3%。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5.43亿元,同比下降25.4%,减收1.8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6%,其中:市直完成1.9亿元,同比下降59.8%;示范区完成3.53亿元,同比增长38%。四城区完成11.96亿元,同比增长56.6%,增收4.3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9%。六县(市)完成22.55亿元,同比增长41.4%,增收6.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5%。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4.36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8.15亿元,同比增长23.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4.8%。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7亿元,同比增长54.9%,增收4.8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完成12.07亿元,同比增长41.8%,增收3.5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5.32亿元,同比增长9.6%,增收0.46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38.8%。六县(市)完成8.38亿元,同比增长110.2%,增收4.4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61.2%。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75亿元,同比增长7.5%,增支4.5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61亿元,同比增长5.3%,增支0.7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1%,其中:市直完成11.63亿元,同比增长4.5%;示范区完成3.98亿元,同比增长7.7%。四城区完成9.39亿元,同比增长10.5%,增支0.8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5%。六县(市)完成39.75亿元,同比增长7.7%,增支2.8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1.4%。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5.4亿元,同比增长6.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29亿元,同比下降61.1%,减支16.17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尚未发行,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完成9.44亿元,同比增长4.9%,增支0.4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级完成3.83亿元,同比下降80.4%,减支15.67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37.2%。六县(市)完成6.46亿元,同比下降6.8%,减支0.5亿元,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62.8%。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速较快,规模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94亿元,同比增长29.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9.4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26.63亿元,同比增长4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8.7个百分点,税比66.7%,高于全省平均税比1.9个百分点。收入增幅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上年同期收入基数相对较低,加之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一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增长39.3%、20.8%、37.6%,三者合计增收3.21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4个百分点;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增长48.9%、54.6%、172.2%,三者合计增收3.43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1个百分点。从收入规模看,我市财政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11位,恢复至疫情前同期水平。
(二)工业生产持续恢复,带动工业增值税增长较快。一季度,全市地方级工业税收完成9.85亿元,同比增长45.7%,其中工业增值税完成4.03亿元,同比增长47.6%,高于税收增幅5.6个百分点。增幅较高的原因除上年同期因疫情导致基数较低外,主要是经济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恢复,制造业生产和需求进一步扩张,工业品价格整体上行,企业经营收入增加,分行业情况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缴纳增值税1.11亿元,增长36.6%,通用设备制造业缴纳增值税0.67亿元,增长92.6%,医药制造业缴纳增值税0.66亿元,增长58.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缴纳增值税0.46亿元,增长904.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缴纳增值税0.32亿元,增长140.1%,专用设备制造业缴纳增值税0.32亿元,增长60.8%,六者缴纳增值税合计增收1.58亿元,拉动工业增值税增长29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94亿元,增长47.5%,增收0.3亿元,拉动工业增值税增长5.5个百分点。
(三)消费热情不断高涨,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持续恢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生产全面恢复,消费热情不断恢复和高涨,批发和零售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07亿元,同比增长106.6%,增幅较上月提升68.2个百分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持续恢复,其中:建筑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81亿元,同比增长23.6%,增幅较上月提升24.9个百分点;金融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68亿元,同比增长14.4%,增幅较上月提升3.1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66亿元,同比增长11.1%,增幅较上月提升36.4个百分点。
(四)财政支出保持一定强度,重点及民生支出有效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监管,认真落实加强和改善民生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民生保障列为重中之重,积极统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财政支出保持一定强度。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75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完成45.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支出增长的主要科目:教育支出完成11.65亿元,同比增长7.8%,主要是支持普通教育资金增加;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7亿元,同比增长97.5%,主要是基础研究支出增加;社保和就业支出完成13.77亿元,同比增长15.7%,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较多。支出下降的主要科目:公共安全支出3.56亿元,同比下降5.3%,主要是法院和检察院上划省级后,其相关支出不在地市列支;卫生健康支出完成6.57亿元,同比下降0.7%,主要是上年同期因疫情影响基数相对较高。
三、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任务,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统筹发挥各项财政政策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县(市)区按既定目标落实收入计划,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二是多渠道开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税源的动态监管,确保主体税源稳定增长;密切关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税收,不断开辟高质量的税源。三是加快土地出让交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紧盯房地产市场走势,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周转速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完成预期目标。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兜牢底线保“三保”。严格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范围和顺序,进一步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硬化“三保”预算约束,动态监控“三保”执行情况,确保市县两级“三保”保障到位。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支出管控,从严从紧控制新增支出规模,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不追加预算,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以及没有政策依据的新增支出一律不予安排。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优先保障“三保”的前提下,统筹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券、PPP等方式,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洛“双圈”、两山两拳、四水同治等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增强发展后劲。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动态,精心谋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谋划的精准度、成熟度,加大向上争取的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和政策精准有效落地落实。二是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聚焦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的“九大领域”,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抓实抓细落实好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发展后劲,增强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
(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支持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二是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继续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巩固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前做好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资及“中人”待遇兑现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保障失业补助金正常发放。
(五)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切实提高站位、放大格局,立足新阶段、把握新形势,牢固树立“变量思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一招,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着力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对标省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评价指标体系,找准短板,抓住关键点,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有效提升社会满意度。建立信息公开监测机制,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交易平台互联互通,简化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促进政策采购公平诚信,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