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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装修项目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装修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位于人民路与群英河交叉口的西南角。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主体的室内装修、给排水改造、强弱电改造、灯具安装等。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发改委批复,文件号为焦发改审批〔2020〕395号文,批复概算总投资570.48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罚没收入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房屋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20〕42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0年第5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安局原报预算金额为5,326,343.3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4,722,590.77元,审减金额603,752.59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审定预算金额中含有暂列金额40万元,应在招标时明示。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