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第二季度领导集体学法活动,主要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财政部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指导意见—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以及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条例》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四个方面要求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生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作了详细的解读,强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会议强调,一是要增强法治意识。财政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着力提升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用法用规、靠法靠规,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要明确财政职责。要依据《条例》和上级具体规定,结合财政实际,制定财政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财政重大决策范围和程序,做到职责明、程序清。三是要规范决策程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