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及市扶贫办《关于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意见》,现下达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0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县(市)区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2021年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占比要达到60%以上。
四、有关县(市)区要抓紧做好资金项目对接,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
附件:焦作市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焦作市2021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
金额(万元) |
合 计 |
5600 |
沁阳市 |
928.5 |
孟州市 |
675.4 |
博爱县 |
849.5 |
武陟县 |
1072.4 |
修武县 |
1016.4 |
中站区 |
348.9 |
马村区 |
523.0 |
温 县 |
185.9 |